[1]刘锐.农村宅基地性质再认识[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4,(01):75-82.
 [J].Journal of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2014,(01):7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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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性质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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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ISSN:1006-6977/CN:61-1281/TN]

卷:
期数:
2014年01期
页码:
75-82
栏目:
土地问题
出版日期:
2014-01-15

文章信息/Info

作者:
刘锐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关键词:
农村宅基地半工半农价值来源农民家计社会功能
文献标志码:
A
摘要:
较于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及其在国际经济体系中的位置对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方式影响更大,它带来一般农村宅基地的三重性质:一是农村土地对小农家庭的再生产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农民生产生活的重要部分;二是农村宅基地介于耕地与城市土地之间,容易复垦为耕地,不具有资产属性;三是农村宅基地具有重要的保障功能,能应付市场经济的不稳定,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及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战略意义。在半工半农的家计模式下,农村宅基地的“季节性闲置”、利用率不高是正常现象。从国家战略和农民福利的角度考察农村宅基地利用问题,而不是从土地要素的角度考察宅基地的资产价值,我们会发现,当前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总体合理,需要不断完善和健全。

相似文献/References:

[1]张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内在逻辑、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基于农民市民化与乡村振兴协同视角[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8,18(06):118.
 ZHANG Yong.The Internal Logic, Realistic Predicament and Path Choice of the Rural Homestead System Reform: Based on the Coordination Perspective of Peasant’s Citizenship and Rural Revitalization[J].Journal of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2018,18(01):118.

更新日期/Last Update: 2014-01-22